你好,领导!
2023年11月20日成都市新都区廖家湾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告知保利时区花园业主廖家湾TOD商业延期交付,针对此告知我的意见如下:
第一:本业主不同意廖家湾TOD2号地块、2号地块商业延期交付,并希望省城建作证并将此意见以书面方式转呈新都区政务中心。
第二:廖家湾TOD作为新都首批TOD项目,新都发布作为新都政府媒体多次宣传TOD设计规划以及效果图,但目前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以及协调施工方进行解决,而不是一个隐蔽的告知书就可以混淆过去!
第三:告知书上面有提及引起的纠纷等事项,愿意承担赔偿责任,那请保利全额退还购房款以及承担相应的损失!
第四:告知书并未提及商业修建及交付时间,是不是以此含糊的语言方式就可以规避自己的责任以及让项目进行烂尾!
第五:作为新都政府多次宣传的TOD项目,现在没有任何前兆就说延期交付,作为政府主管部门,是不是也在配合业主方进行虚假宣传,对广大业主进行欺诈嫌疑呢?是不是应该也对相应的单位、部门、个人进行问责呢?保利不能按照规划设计建造以及交付是不是虚假宣传,业主是不是可以申请全额退款已经拒绝收房呢?
第六:关于公告的发布方式,我本人也存在异议!
以上请领导协助处理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了解,因“保利北新时区花园”1、2号地块商业部分建设进度较为缓慢,为保障1、2号地块住宅的按期交付,加之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更换需要进行施工许可证变更等原因,开发企业于11月20日将施工许可证划分相关情况向各位业主进行了公示。经核实,1、2号地块商业部分尚未办理预售许可,2号地块住宅合同约定交付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1号地块住宅合同约定交付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住宅主体封顶及整体地下室施工均已完成。因1号地块住宅交付时间尚早,该地块于2023年初进行停工缓建,复工时与原总包单位发生纠纷,在五方责任主体单位都同意的情况下,更换总包继续进行施工,现总体进度可控。新总包单位为四川冠跃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质为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符合承建要求。待施工许可证变更完成后,区住建局将继续对项目施工依法进行监管。后期如涉及延期交房及赔偿相关问题,因《商品房买卖合同》对所购房屋的交付时间、条件和违约责任等均有约定,双方应按照合同履约。如发生争议,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1月25日14时,开发企业在北新时区售楼部与业主代表举行会谈,双方已就核心问题进行了坦诚、深入的沟通。在此,感谢您对新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