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本人于11月21日在九寨沟旅游途中,经导游游说,在九寨沟县塔马旅游服务有限公司购买和田玉挂件一件计4280元;在松潘天之源商行购买蓝珀戒指一件计1380元、蜜蜡手串一件计4300。途中与友人沟通,购买的玉器及蜜蜡价格比高出市场价格数十倍。现恳请领导帮助退货退款。
您好!您留言反映关于九寨沟旅游购物退货的请求,经九寨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现场调查核实,您反映的玉器销售商家为“九寨沟县塔玛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九寨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通过协调,您与该公司经营者已经协商好退货退款相关事宜,该公司经营者于2023年11月24日,通过微信转账向您全额退款4280元,您也通过顺丰快递将购买的货品寄回九寨沟。
非常感谢您对四川省和阿坝州旅游业的关心和支持,如对处理意见有异议,请您直接向12315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