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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 投诉】遂宁市河东新区执法局执法局不作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1-20 15:39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您好!

今天来信主要是投诉河东紫竹美庭秦烧烤存在户外进行烧烤,占道经营,油烟污染,噪音扰民的违法行为,群众多次通过政府服务热线或者直接向执法局进行投诉,并未得到实际解决问题。遂宁市河东新区执法局在处理群众诉求的过程中,无视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回避问题偷换概念,片面理解及使用行业规定,将违法行为强行合法化的行为,存在懒政怠政不作为的现象。

1. 执法局偷换概念,户外烧烤是法律所禁止的违法行为,执法局在执法的过程以油烟达标为由视为合法经营的认定本身就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八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第一百一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户外进行烧烤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不应无视。

2. 河东新区紫竹美庭秦烧烤所在门面属于商住综合楼内,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不应当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介于该违法行为,执法局 应当核实并进行处理,但执法局选择性忽视,任由违法行为损害群众切身利息和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八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外摆经济禁止烧烤等易产生重油烟的业态,且有严格的时间限制,一般是18:00-22:00。执法局随意使用外摆经济政策,回应户外烧烤经营是合法经营。根据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 《关于进一步开放城市公共空间支持市城区商业主体开展特色经营活动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可以适当放宽业态限制,除烧烤等易产生重油烟的业态外,允许传统餐饮商家设置顾客临时等候区、就餐坐席等外摆。可见指导意见中明确了烧烤等易产生重油烟的业态是不允许外摆作业的。外摆并不是说可在户外加工烧烤,而是等候区、就餐坐席区等不产生扰民行为的情况下适当外摆。秦烧烤营业时间一直都是持续到凌晨2点后,超出时间长,油烟、噪音扰民等种种行为执法局视而不见。

4.执法局片面理解及使用行业规定。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油烟指食物烹任、加工过程中挥发的油脂、有机质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产物,统称为油烟。《标准》中明确油烟排气筒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油烟排气筒的高度、位置等具体规定由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制定。 排烟系统应做到密封完好,禁止人为稀释排气筒中污染物浓度。首先,执法局称油烟并非执排入空气中的味道,简直荒谬。其次,秦烧烤的油烟排放管直接放置在居民住户下面排放,并未合理合法规范安置油烟管道,因此,执法局认定为合法经营有误。

综上,执法局避重就轻,将违法行为强行合法化的行为无视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存在懒政怠政不作为的现象。望相关部门督促整改,规范商家的违法行为,保障楼上居民的合法权益。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21 09:16

网友,您好!
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给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目前正在处理中,请耐心等待。
感谢您的留言!
此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30 14:35

网友,您好!
您通过问政四川平台留言反映的相关问题,经遂宁市河东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户外烧烤及油烟扰民问题
经执法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核实,紫竹美庭小区秦烧烤已办理营业执照,其使用的烧烤一体机自带油烟净化设备,在执法人员督促指导下,该商家又加装了二次净化设施,经营期间烧烤作业是在门面屋檐下房屋主体框架内,并不存在露天烧烤的问题。
10月31日,执法局联系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秦烧烤的油烟排放进行检测,对该处油烟检测的对象已包含烧烤一体机运行时排放的油脂、颗粒物等,本次检测该处油烟排放量为0.4mg/m3,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4.2相关规定,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3,该商家油烟排放未超标。
(二)占道经营及噪音扰民问题
根据根据遂宁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开放城市公共空间支持市城区商业主体开展特色经营活动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河东新区餐饮商家在不占用盲道及不影响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在规定时间内外摆经营。经执法人员核实,秦烧烤确实存在超过规定时间(22点)仍外摆经营,经营期间顾客声音过大噪音扰民的情况,执法人员已责令商家立即整改,遵守相关管理规定,22点后归店经营,经营期间注意劝导顾客文明用餐,不得高声喧哗,商家表示配合。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安排执法人员对该区域加强巡查监管,督促商家规范经营并及时发现处理噪音扰民问题。
(三)关于执法局不作为问题
自贯彻执行遂宁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开放城市公共空间支持市城区商业主体开展特色经营活动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以来,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即抽调人员组建专班,强化了对夜间市容秩序的巡查管控力量,督促辖区内餐饮商家遵守相关管理规定,规范经营。特别在接到关于秦烧烤的占道及油烟扰民投诉后,执法人员均及时前往现场调查核实,督促商家整改,对排放的油烟进行检测,对噪音扰民进行劝导制止,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回复投诉人,不存在懒政怠政不作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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