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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投诉】成都地铁运营公司四分公司裁员未作出明确解释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1-20 13:15 待解释

施书记您好!我是成都地铁运营公司四分公司一名委外单位员工,2020年8月至今工作3年有余,任汽车驾驶员岗位。本月11月14日突然接到委外公司(湖北华夏创业顾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企业微信通知被解雇了。时至今日(20日)成都地铁运营公司四分公司依旧没有通过委外公司给出明确辞退理由,作为国企是如何履行社会责任及义务的?相关部门是如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公开、公正履行职能的?基层管理者是否存在欺上瞒下、徇私舞弊、任人唯亲等现象?望尊敬的领导能给予明确的答复。翘首为盼!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21 11:33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公司已收悉,并已转交给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请您耐心等待回复。感谢您对成都轨道交通事业的理解和支持!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23 14:59

网友您好!感谢您的建议!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核实,您为成都地铁运营四公司机动车劳务外包驾驶员。运营四公司机动车驾驶员服务由我司通过招标引进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方企业湖北华夏创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公司)承担,华夏公司与我司属劳务外包关系,机动车驾驶员的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等事宜由华夏公司自主负责。
经了解,目前华夏公司就您提出的合同及薪酬相关事宜已与您进行过沟通,后续我司也将做好对华夏公司的监督检查,如有违反合同条款的,我司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感谢您的监督与反馈。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1月21日16时,与您联系,做了解释说明,感谢您对成都轨道交通事业的理解与支持!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3-11-23 17:31

回复含糊其辞,没有就解雇人员为什么不符合岗位要求作出正面回应,工作内容包含大巴车驾驶,留下A2驾照的人员是出于哪个层面的考虑,是出于司机班班长个人原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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