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老二是2017年响应国家号召生育二胎政策准生的,当时孩子父亲居住的田家寺村4组因政府组织拆迁,出生后上户却告知自家房屋已安置不能享受分配,可当时村上只分配安置套三户型,不拿就放弃并不再发租房过渡费,当时我们只能拿,可孩子出生后村上还有没有拆迁分配完的安置房,可后来发现村上后来结婚生育的孩子落户都有参与分配安置,导致我们先出生不能分后出生能分?这个问题至今让我们一家人困扰,多次询问当地政府都说没有资格分配,望相关部门协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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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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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正兴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本次安置对本户籍未享受过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安置,如您符合可进行安置。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1月23日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