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锦江区 » 锦江区教育局让我提交证据,却无任何答复不处罚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教育 投诉】锦江区教育局让我提交证据,却无任何答复不处罚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1-20 11:31 已回复

11月10号教育局电话我说证据不足,立刻提交了新的证据,至今未有任何回复,成都亚壹舟(牛王庙店)无资质办学签订线下教育合同,亚壹舟(春熙路店)在未获得资质期间上线下课,9月10号签订的合同里白纸黑字写着“线下服务”,10月27拿到的办学资质,请问2个均无资质的公司凭什么在9月份签订线下上课的合同?教育局为何还不处理,给我一个结果?在拖什么呢?这就是我相信的政府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锦江区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24 09:34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教育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您反映的情况,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赓即到现场进行核查并约谈了机构负责人,要求其严格按照办学许可范围和地址依法依规办学,区教育局将一如既往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督促其规范办学,也将持续帮助协调解决您的困惑。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