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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医疗 咨询】跨市门诊报销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a1138134  2023-11-20 11:25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母亲户籍是宜宾,但生病需要到成都看病,每次都是挂的门诊,然后都是自己微信挂号、付费。她本人是买了新农合,今年刚办了农转非。请问这种情况可以报销吗?可以的话又该如何报呢,需要什么资料,需要到哪办理之类的?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宜宾市叙州区医疗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21 17:49

您好!您在网络留言关于跨市门诊报销问题的咨询件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查,您的母亲2023年度参加了宜宾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根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局宜宾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住院分娩和门诊统筹政策的通知》和《关于调整我市异地就医有关政策的通知》,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统筹异地就医(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不含诊所)普通门诊待遇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支付比例,医院等级为一级及以下支付比例为70%,医院等级二级及以上支付比例为60%,年度限额150元/人/年。就诊医疗机构与本市实现了异地门诊统筹联网结算的,持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结算。未实现即时联网结算的,由本人垫付,原则上在每年12月31日前到参保地申请报销,确有特殊原因的,可延迟至次年2月底。报销时应提供发票报销联原件、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或户口薄。
另通过电话沟通和系统查询,您的母亲患有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可回到宜宾市内二级甲等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特殊疾病(第一类)资格认定。若认定成功,第一类门诊特殊疾病产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费用按70%报销,每年限额报销1000元。
相关问题已与您电话沟通,如您对以上回复尚有不清楚,请咨询宜宾市叙州区医疗保障局(电话:0831-6612852)。   
   宜宾市叙州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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