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领导,户籍在农村的,因为孩子读书问题,要将大人和孩子的户籍迁去城里,这样的情况,如果以后老家拆迁了,是否还有宅基地的继承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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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是否有宅基地的继承权”的问题,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农房可以依法继承。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分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及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属于农户。宅基地使用权人以户为单位,依法享有占有和使用宅基地的权利。在户内有成员死亡而农户存续的情况下,不发生宅基地继承问题。农户消亡时,权利主体不再存在,宅基地使用权灭失。同时,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因房地无法分离,继承人继承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可以依法使用宅基地,但并不取得用益物权性质的宅基地使用权。
以上情况已于11月22日与您电话联系答复,您本人对答复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