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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求助】房产证拿不到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1-18 12:37 已回复

我是彭州市濛阳街道佳兆业金域都会北苑一期的业主,我于2019年在这里购置了一套房产,2021年10月的时候接收房子。接房的时候缴纳了房屋维修基金,开发商承诺到2023年11月的时候为大家办理产权证。
现在时间已经到了,开发商人去楼空,没有人为我们进行产权办理。
有业主私下了解到,开发商已经把大家交的维修基金挪用了。政府产权办理部门以没有收到维修基金为由,拒绝为我们业主办理产权证。
现在问题就是请相关部门联系下我们,帮我们想办法解决这个拿不到房产证的问题!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彭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24 10:28

“您的留言”我们收到了,您反映的问题彭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如下:佳兆业·金域都荟一期开发项目位于彭州市濛阳街道飞星路138号,由成都盛世凰巢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于2021年11月交付。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开发企业与业主应在2023年11月前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因开发企业资金问题,未在规定时间内交存建设单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无法办理不动产权。市住建局多次约谈开发企业,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濛阳街道等相关责任单位搭建平台,协调处理不动产权办理问题。同时向开发企业下发了《责令限期交存通知》等文件,要求开发企业积极筹措资金,及时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至成都市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并做好与业主的沟通协商。为充分保障业主权益,妥善解决业主办证需求,维护社会稳定,2023年6月经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同意该项目参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解决成都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实施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22〕30号)规定,处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问题。按照成办发〔2022〕30号等文件规定,经属地区(市)县认定符合情形的项目,由首次登记范围内相关业主签署承诺书,同意“在开发企业未交存首次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下,先行办理不动产权首次登记”,可先行办理不动产权首次登记。
按照不动产登记相关要求,首次登记的最小单元为“栋”,因此以楼栋为单元收集业主承诺书签署情况。目前,佳兆业·金域都荟一期第1、2栋业主已完成承诺书填写。市住建局已督促开发企业及时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第1、2栋不动产权首次登记申请及相关资料。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督促开发企业履行补交维修资金的义务,并做好与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同时,业主也可以通过协商或司法途径,处理建设单位欠交的专项维修资金事宜问题。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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