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微信预约后,在当天大夫看病前明确退款请求,以24小时内无法退还为理由拒绝,未发生实际看诊行为,未对行医资源造成浪费,且公立医院在国庆期间拒绝提供检查服务,在患者视角看来是不能理解与接受的,既然无法提供相关服务,医患双方为平等互相选择关系,我无法取消挂号的结果该行为无异于霸王条款,经了解挂号费属于医院收入而非大夫收入,请给出相关解释与解决办法。
官方
您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机构进行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
您好!您反映关于“四川省人民医院退号退费问题”的留言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四川省人民医院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据省人民医院反馈,针对您反映的门诊预约挂号退号退费问题,为避免大量号源临时退号导致医疗资源使用效率低下,医院要求所有渠道退号需提前24小时,且您已按预约时间在医院门诊完成诊疗,故无法办理退号退费。医院工作人员于2023年11月20日与您电话沟通解释了以上情况,您对医院的回复表示理解。我委工作人员已于11月28日与您电话核实了上述情况。
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