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家的情况是否满足独生子女条件。我父母原来是生育了两个女儿,但是后面因为意外,我姐去世了,且那时我还不满足16周岁,请问这种情况是否满足独生子女条件?父母快到60岁了,可以享受独生子政策吗?
网友:
您好!你于2023年11月17日,在问政四川网上留言反映其父母原生育两个女儿,但是后面因意外姐姐去世了,咨询其父母是否满足独生子女申请条件一事。兴马镇收悉,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庚即安排工作人员于2023年11月20日与你进行了电话沟通,了解到你家的基本情况后,在电话中已将相关政策答复于你。现将你父母是否符合申报独生子女政策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和地区类别规定,原独生子女申请条件,如夫妻二人只生育一孩或孕产过程中胎儿在生产过程中死亡或腹中死亡,不计入胎次(孩次),才能申报独生子女和享受独生子女优抚政策。经与你电话联系了解到你家基本情况,您父母原生育两个女孩,你姐姐成年后出嫁,因意外受伤而死亡,故你父母不能纳入独生子女申报范围,同时你父母也不符合申报双女户条件。我镇工作人员在与你电话联系沟通中已将相关政策细致的与你进行了讲解,你表示理解和已知晓相关政策。
特此回复
兴马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