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3年7月2日下午在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弥分路口处发生1死5伤的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公平,小客车司机多次寻求帮助,今江阳区交管大队长约谈,小客车司机提出质疑:1.小货车驾驶员装有超高超长违禁货物;2.小货车驾驶员在分水岭乡道进入308省道没有减速停车让行右方在省道匀速直行小客车;3.小货车驾驶员在开启右转弯灯却直行的错误操作;4.在小客车减速鸣笛警示的情况下小货车驾驶员却不减速停车让行;5.发生碰撞后带偏小客车90度,小货车直致撞上护栏才被迫停车;5.小货车除驾驶员外其余乘客都未系安全带。而江阳区交管大队长却说:即使知道错了都不可能纠正,只有法院才可以决定?反而避重就轻的说如果小客车副驾驶人系安全带的话就不可能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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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日14时20分许,在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酒谷大道六段弥分路十字路口,您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与一辆轻型栏板货车发生交通事故。2023年8月9日,江阳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经调查后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因事故双方当事人均不服该认定书,双方在收到认定书当日已向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起复核。2023年9月8日,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经过复核后出具《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结论》,撤销江阳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责令江阳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对案件进行重新调查、认定。2023年9月21日,江阳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经过重新调查后,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您仍对该认定书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江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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