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本人在成都普罗米斯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贷款26000元,分3年还款,已还款26个月共计31018元。今查询征信报告待还本金仍有14494元,细算年利率为36.14%,远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的15.4%,属于高利贷。之前已和该公司沟通,但其不愿降低利率。现投诉该公司利率过高,降低到法律以内,并将原先超利率收取不受法律保护的部分,用于偿还剩余本金。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情况,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金融工作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投诉后,锦江区金融工作局庚即向成都普罗米斯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下称“普米小贷”)调取相关资料。经查,您于2021/08/16在普米小贷贷款26000元,约定每期还款1193元,最后一期1144元,共计36期,您自2021年09月17日至2023年10月17日,共还款26次,其中部分还款6次,足额20次,目前剩余本金14494元。锦江区金融工作局责成普米小贷与您协商,现达成一致。
锦江区金融工作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11月21日15时许与您联系,告知以上情况,您表示知晓。如有疑问请拨打028-86672930进行询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