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2年6月23日在开发商处,根据其现场公示的车位布置图,购置了一个子母车位,之后积极履行了签约付款流程。
但本人在2022年12月25日去到地下室发现,子母车位中的子车位被开发商的不知名设施非法占据,无法正常使用。
之后与开发商多次联系,要求其履行合同约定恢复车位原状,但开发商一直找各种理由搪塞拖延。
从第一次联系沟通,截至到2023年11月10日,期间开发商多次反复无常,每次都是事后反悔,推翻前一次的言论,说一套做一套,毫无解决问题的诚意。
而且2023年11月10日,最后一次沟通态度蛮横,并威胁就按现状进行交付,不怕我去起诉。
开发商这样蛮横的回复,公然挑衅合同要约的公平、诚信原则和法律的权威性。而且明知是自己的问题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不思索协商解决,反而企图用我们平民畏惧法律诉讼的心理,威胁我们接受现状。
希望政府领导能够督促麓山上院的开发商拿出合理的解决方案,维护我们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了解后,公园城市局已将您相关诉求反馈至开发企业,并督促开发企业与您联系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如签署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为准,如未协商达成一致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以上情况于2023年11月20日告知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