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屏区碧水长滩拖延半天,雷声大,雨点小。2003年《关于印发〈四川省城市供水“一户一表”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对《实施意见》下达后竣工的新建或改建住宅,必须执行“一户一表”的规定,与建设项目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所发生的“一户一表”改造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但是我们碧水长滩小区从修建开始就违背了行政规范,地方法规,导致小区设备不达标,不满足一户一表的规定。目前物业更是想方设法找理由,让业主投票决定是否移交。不认清楚先后顺序,这是行政法规规定的必须符合一户一表才能通水,也就是说必须要规范的职责,就算部分业主不同意,不想移交,也是需要开发商按照标准整改好,整改到达到一户一表规定的。所以请监管尽快处理并移交,不来虚的。开发商遗留问题按行政法规来处理,还不涉及后期物业插手。并且征集无三方公证,无监管牵头,如果结果是不移交,将不认同征集程序并且追究暗箱操作的法律责任以及监管存在的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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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碧水长滩小区一户一表问题及物业公司征集移交意见问题”的事项已收悉,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住宅供水一户一表技术规程》(DB51/T5032-2017)和《四川省城市供水一户一表实施意见》中对“一户一表”的术语解释为“一个居民家庭住户或同一用水类别的单位用户或同一单位不同用水类别的用户分别安装一只分户水表”。经查,碧水长滩小区二次供水服务的每个居民家庭住户均有一只分户水表,安装位于每层楼的水表箱内,实现“一户一表、水表出户、计量到户”。
按照《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第二十五条“二次供水设施应当与建筑物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经查,碧水长滩小区建设单位等五方责任主体于2021年8月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了验收。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已多次组织开发企业、物业公司与供水企业就碧水长滩小区二次供水移交事项进行会商,并组织了二次供水设施设备现场查勘,达成初步移交管理意向,相关移交改造费用由阳光置地公司与清源水务公司协商解决。
根据《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第二十六条“对已经建成交付使用的二次供水设施,若需要移交城市供水企业的,应当经产权人或者业主大会同意,向城市供水企业提出申请,经整改验收合格,签订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合同后移交。”碧水长滩小区二次供水设施为全体业主共同产权,目前,二次供水运营管理单位阳光物业公司正在征求小区二供用户全体业主对二次供水移交的意见,经业主同意后将按开展相关移交工作,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持续跟进并监管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如您有其它疑问,可直接来电反映,联系电话0831—873611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