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委书记施小琳 » 对采暖燃气收费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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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建言】对采暖燃气收费的建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1-15 13:13 已回复

针对目前的采暖燃气认定,我认为有些不合理的地方,因为采暖认定要横跨自然年(本年12月到明年2月),这样对阶梯燃气的算法给群众造成了很大困扰,能否建议每年的燃气费用从3月份开始计算,到来年3月份为一个计算周期,这样就可以很清楚的让居民了解自家的燃气使用情况,并且不会因为每年的1月和2月因为采暖的使用,要承受接下来一年的第二阶梯费用,甚至到达了第三阶梯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郫都区网络理政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17 11:10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我们已责令责任单位开展调查和处理,期间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请您耐心等待。待责任单位处理完毕后,我们将及时进行结果公布。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郫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22 13:47

来话人: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郫都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发改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郫都区内燃气经营企业居民燃气收费计价周期从执行采暖季优惠政策以来,以每年3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作为一个年度计价周期。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1月21日11:17与您联系,沟通情况,解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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