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长王凤朝 » 对成都不动产登记锦江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投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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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对成都不动产登记锦江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投诉说明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1-15 11:39 已回复

11月15日我们到成都不动产登记锦江服务大厅领证,可是核税本就应该在3楼61号窗口核,但是工作人员将我们指向1楼14号,随后1楼工作人员带我们上3楼61窗口重新核税。3楼61号窗口人员陈*非坐下即将办理,我们就说了一句“帅哥,整冤枉了,你喊我们下去,1楼又喊我们上来”。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这位工作人员陈笑非直接说“那不办了,找领导吧,不办了”。随后我们问他是不是不办了,他说不办了找领导。然后我们发生了争吵,他态度非常恶劣,一副要打人的样子。这就是窗口工作人的态度吗?是不是我们来办理业务还要看工作人员的脸色?我只想请问这位工作人员内心是有多脆弱,难道这不是你们内部工作的原因导致时间的浪费吗?你们完全可以看下现场监控,看下现场的情况。这个事情需要给我一个合理的反馈,也请该单位加强人员心理素质培训和业务能力的提高。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15 14:35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转交给相关业务部门调查研究中,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咨询建议进行回复。
感谢您对成都规划的关注和支持!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23 16:23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成都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申请人于2023年10月30日前往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锦江服务大厅,并在3楼一窗业务受理窗口单独申请办理了划拨补办出让业务(受理号:2310300103519),用于公积金贷款审批。办理划拨补办出让业务时,工作人员告知申请人因3楼一窗区域的税务人员只核转移登记的土地契税,申请人可以现在到一楼税务窗口办理土地契税核税,也可以在后续办理存量房买卖业务时申请办理土地契税核税。申请人当时未到一楼税务窗口核税,11月13日再次前往锦江服务大厅办理存量房买卖业务时(受理号:2311130100337),也未申请办理土地契税核税。11月15日申请人在领证时因土地增值税未核,导致该存量房买卖业务无法正常缴费领证。
在后续处理过程中,因税务和登记部门沟通不到位,增加了您的工作量,我中心深表歉意,并已安排工作人员为您办妥。同时已对该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立即整改,提升服务质量,增强办事群众获得感。
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于2023年11月20日16点21分与你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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