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交通秩序是每个公民的责任,但维护交通秩序应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须有理有据,方可取信于民,否则权利只会被滥用。2023年11月10日我到小朋友学跳舞的地方接小朋友放学,将车辆停放于培训学校楼下,属于居民区,并未停放于道路上,且并未阻碍交通。按照正常逻辑,马路边上违停被处罚,绝无二话,但我停车的位置属于居民小区住宅楼下,不属于公共交通区域,且该处并无禁止停车标识,周围停满了车,事后我在12123上进行了申诉,但并未接到交警电话,至今不知道为什么判处违规停放。如果手上有罚单便可以随处贴罚单,如何取信于民。就算最后判定我确实是违停了,但执法也应该要水平,要服众,对于交通管理人员简单粗暴的贴罚单和处理申诉行为表示不满,特此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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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由于您的车辆停放在市政道路上,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56 条之规定,可以对您的车辆进行拍照取证。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1月17日11时16分,与您联系,您表示已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