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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乐山市市中区引水工程建设项目镇项目投诉
huangcheng1995
2023-11-14 14:22:47
已回复

尊敬的各位领导,依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投诉举报处理办法(修订)》第十二条:投诉举报人是法人的,投诉举报书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举报的,投诉举报书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举报人本人签字,并附真实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现本人实名举报乐山市市中区引水工程建设项目镇(街道)供水设施配套道路工程标段施工(以下简称该项目)于2023年9月27日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表招标公告,于2023年10月24日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表评标结果公示,该项目公示的中标第一顺位中标人为:中柯瑞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了本项目的公平公正,本人在此质疑及投诉第一中标人:中柯瑞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符合中标顺位。理由如下:

中柯瑞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中标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惠*海(证书名称:职称证,专业:公路工程,证书编号:201922029099),在乐山市沙湾区农田抢险救灾项目工程一标段施工中标后担任项目经理,乐山市沙湾区农田抢险救灾项目工程招标是2022年02月10号在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中标公示,合同签约期限3年(2023年02月至2026年02月)中柯瑞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之一,公示内容及公示通用合同明确要求,担任抢险救灾的项目经理不能撤离本项目,虽然乐山市沙湾区农村农业局回复现目前没有农田抢险救灾项目或任务,但因为农田抢险是不定期的,期间如若该地区发生险情,该公司人员惠*海恐不能完全履行其他项目中标后续工作,同时中柯瑞铭建设集团也不能因其他项目中标就撤离该项目经理。综上此情况就和中柯瑞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另一中标项目(乐山市市中区饮水工程建设项目镇(街道)供水设施配套道路工程)冲突。最后,希望领导考虑此情况,给出一个合理的答复,谢谢。

 

以上情况,为本次投诉的全部内容,烦请上级领导为了社会秩序公平性、全盘工作、大局出发斟酌考虑,期望给本人一个合理的答复,再次致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乐山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回复时间:2023-12-04 17: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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