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变压器拉线长期栽立田中,损害农民利益,拒不赔偿,政府督办不力,供电公司,忽悠,扯皮,耍赖,
网友,您好!现将问题回复如下,龙女镇高妙村高妙1#台区为2000-2005年左右首批农网改造建设投运,截止目前已投入使用近二十年。根据当时《广安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网建设与改造投资费用管理的通知》广安物价[2002]42号文件第三条第2点规定:农网改造过程中免交一切地方性行政规费,农村低压电网建设与改造过程中免交征地费和青苗赔偿费。
高妙村(原龙女8-10)村民舒大民(17765405936,用电地址:龙女8-10),目前提出因高妙1#台区变压器及其台架电杆建设在其土地上,要求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武胜县供电分公司补给其20年前的青苗损失赔偿,根据当时政策规定,是无征地赔偿和青苗赔偿的,万善供电所工作人员多次到用户家进行了宣传解释,同时将该情况报告给高妙村上。
下一步,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将进一步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再次感谢您的信任,祝您生活愉快、家庭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