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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天府新区麓云小区2、4栋装修交房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1-13 14:28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您好本人天府新区麓云小区业主202111通过摇号购买天府新区麓云小区商品房,取证购房时小区已经为准现房达到清水交付标准。麓云小区总共5其中本人所购买商品房为该小区最后一批次取证预售24号楼预售为精装交付,特别的,本人202111购房时小区内15号楼已经完成精装并交付入住另外小区内3号楼也于2022年上半年进行精装交付并入住现在距我们购房已经整整2年,2年时间并未完成精装修并交付,特向领导及相关部门反应本小区业主面问题以及对早日交房的期房,反应内容如下:

14年装修计划的霸王条款,明显违背正常装修周期工程规划

2、已装修施工2年时间仍未装修完毕,存在装修烂尾风险

3、存在项目资金挪用嫌疑,将我们装修款用于其他项目

4、刻意拖欠装修工程款,违背保交保交楼国家规定和政策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13 16:25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公园城市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14 14:05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反映项目房屋至今未交付,开发企业涉嫌挪用资金的问题。经了解,您与开发企业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第六章第十四条约定“该商品房交付给买受人时须同时符合下列......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已取得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备案证明”,第十七条约定“出卖人在2025年12月31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目前处于合同约定期限内,建议您耐心等待开发企业通知。同时,公园城市局已将您要求尽快交房的诉求告知开发企业,并要求开发企业友好协商。
该项目预售资金监管,按照《关于印发〈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20〕101号、《关于印发〈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成住建规〔2022〕7号)文件规定执行,目前该项目监管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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