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部县升水镇南殿垭村村民。农村通自来水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我这个小老百姓就想向政府问一下,农村现在是什么污水处理设施都没有,水费里面竟然也有污水处理费。这就是不干事也要收钱吗?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升水镇网友:
您好!
您通过问政四川反映污水处理费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南部县发展和改革局 南部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县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发改〔2020〕377号),我县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按最低标准执行,即:城镇征收污水处理费标准为居民用水每立方米0.85元,非居民及特种行业用水每立方米1.2元。乡镇场镇已开始征收污水处理费,农村地区未收取污水处理费,水费发票中显示有污水处理费项目,但收取金额为零。
如有疑问可拔打我司24小时服务热线0817-5777322或升水片区服务电话0817-5906262。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