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德阳 » 市长 刘光强 » 中江县人民法院在无管辖权情况下立案强制执行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贪腐 投诉】中江县人民法院在无管辖权情况下立案强制执行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microant  2023-11-13 12:35 待解释

投诉: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人民法院在无管辖权情况下滥用职权批量冻结本人名下所有银行卡及微信金融帐户

执行案号:(2023)川0623执1931

1、本人浙江绍兴户籍长期居住地浙江,对方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司深圳市中智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三方当事人居住地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文件内约定合同纠纷争议都未在四川境内,也未指定中江县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请问中江县人民法院贵院有何权力对该纠纷和争议进行立案并未有审判裁决书、执行裁决书情况下进行强制执行进行冻结本人银行卡及金融帐户?中国宣判文书网及人民法院在线微信小程序上也未查找立案,贵院通过12368短信发送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二个文书,请问立案文书和裁决文书在哪?

2、贵院在执行通知书上所述“(2023)庆仲网裁字第B5号民事仲裁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请问贵院有没有审查本人与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借款合同及其他证据材料?借款合同中双方都约定合同纠纷和争议指定的仲裁机构为湛江仲裁委员会,本人至今也没收到过与湖北消费金融公司的变更或补充合同,且这个(2023)庆仲网裁第B5号民事仲裁本人也没参与仲裁也没收到过相关通知、电子送达、公告及相关文书,请问贵院是如何判定这份仲裁裁决书具备法律效力,是国家哪个法律法规,请给予答复。

3、贵院在执行通知书上执行标的金额61325.76元是什么货币?人民币、美元还是其他国家的货币,如果是人民币,有人民币大写吗?贵院有没有审查借款合同及证据材料,这个执行标的是怎么来的,以什么为依据?就算是算逾期、罚息及复利也不可能有这么大的金额,如果是这么个执行标的,请贵院给予执行标的的相关明细清单。

4、贵院除了12368短信发送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外,没与本人进行过沟通、传达及发送任何有效的裁决书,请问国家是哪条法律法规规定了在没裁决书情况下可以进行强制执行利用职权冻结本人名下所有的银行卡及微信金融帐户?导致严重影响本人的生活和工作。

请贵院依法提供相关裁决书或相关判决文书,还有法律依据,本人会高级人民法院及最高法进行咨询,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江县人民法院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13 17:44

投诉人:你好,关于你提出的4个问题,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问题一答复:你与湖北消费金融网贷,根据补充协议,你们重新约定纠纷由仲裁委裁定。经仲裁裁决后,湖北消费金融向我院上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担保人的住所地在中江县境内,上级法院指定中江法院执行该案。因为案件是庆阳仲裁委仲裁裁决,不是法院判决的,所以在中国法院裁判文书网上找不到相应的文书。你与湖北消费金融签订合同时,约定相关文书可以采用电子送达形式,我院通过电子送达给你送达文书是有效的。立案的申请书和裁决文书不属于送达的文书。
问题二答复:你与湖北消费金融网贷,根据补充协议,你们重新约定纠纷由仲裁委裁定。经仲裁裁决后,湖北消费金融向我院上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担保人的住所地在中江县境内,上级法院指定中江法院执行该案。因该执行案件受上级法院指定,我院受理后,按照生效文书和法律规定,对你的支付宝、微信、银行卡进行冻结。实体正确,程序合法。
问题三答复:经了解,在送达你的执行通知书时,关于每个人的执行款清单漏发了,已经安排执行局补发。
问题四答复:仲裁裁决书是庆阳仲裁委作出的,我们依据此生效的裁决书执行。关于仲裁问题,你可以联系庆阳仲裁委。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3-11-13 18:25

请问中江县人民法院,贵院所谓的本人与湖北消费金融的补充协议,本人从未签暑过,如果有这份补充协议那就是伪造的,且担保人是深圳市中智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也未在中江县境内,如深圳市中智信将担保权力转让第三方,依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债权的转移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否则转移无效。在《合同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即当一方将其合同权利转让给另一方时必须书面通知债务人,否则转让无效。因此,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转移人在转移担保债权或合同权利时都需要书面通知债务人。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五条 担保债权的转移,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未经债务人同意,担保人不得变更担保的形式或者种类。 第三十六条 担保人转移担保债权的,将担保物移交给受让人后,受让人应当登记,并变更债权人关系,担保人原有的担保责任转移给受让人,经过登记变更后,担保人的担保责任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合同的权利可以转让,但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的方式进行,并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债务人的同意,权利人不能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 本人从没有收到过深圳中智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转让书面通知,所以本人不认可。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