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成都市长书记信箱办:
您们好l
本人今实名投诉举报,成都交投智慧停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逃避税收,虚报、谎报、瞒报、漏报等违法行为,从20 16年9月至20 22年9月,就未为我足额缴纳购买社会保险!
本人2010年4月入职成都交投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于20 22年9月被迫离职,2023年7月,经成都市劳动仲裁委裁决.劳动关系成立,且离职手续合法齐全,今年9月初,本人持身份证,劳动合同,劳动仲裁书,及在职期银行工资流水,到高新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稽查科查询,从20 16年9月至20 22年9月在职期间,公司一直未足额为我缴纳社保。现社保局已全面受理并将此案移交到桂溪办事处人社服务中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之相关规定,为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现要求公司依据本人实际工资足额补交,并敬请成都市委行政干预,并督促直属社保局、税务局、劳动监察大队等职能部门全面稽查,并依据《社会保险法》之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实施行政及经济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和全额全员补交!
此致
敬礼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税务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反映成都交投智慧停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未给您足额缴纳社保费。
高新区税务局中和税务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成都交投智慧停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办税人员,该公司反映因经办人员这周休假,下周内为您补缴社保。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1月23日10时,与您联系告知。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公司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成都交投智慧停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系我公司离职人员。我公司依据《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结果通知》所需补缴单位部分共计4352.96元,将于下一个支付周期内对其完成社保补差。以上情况工作人员于2023年11月23日11:45分与您联系,您已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