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因崇礼镇老宅开发后买的刚需性住房
开发商不让收房。 各方部门找了也无法解决
2019年8月17日购买眉山市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栋1单元23楼4号房,全款77万(约定先付76万剩余1万交房时交付)
2022年8月30号中海名城申请破产,因破产由政府住建局牵头资产重组
2023年4月后,陆陆续续开始收房,我七月份去收房因压开发商1万尾款等各种原因推脱。让我不能正常收房,
这几个月打了12345无数个电话和住建局反映问题,第二天住建局和房管局打电话回访说沟通就再无后续问题
主要诉求:因为一个很小的原因,到目前为止
还不能正常收房,住建局给我发了一个函件,让我们走司法程序,为什么别人能收房我不能收房,
请求政府帮帮我老百姓解决收房的问题
买房不容易,不让收房我就没地方住,
请政府为我做主
11月14日上午,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联系了反映人并告知相关情况。由于开发商和反映人之间的纠纷属于市场经济行为,区住建局只能尽力做好协调工作。下一步,区住建局将搭建平台,让开发商与反映人面对面沟通交流,争取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2023年11月14曰住建局和我联系了,说在12月份与开发商见面沟通交房事谊,
非常感谢政府和领导的帮助和关心,期待12月份给我们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