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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求助】西河街道工作人员,随意答复12345热线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1-12 16:30 已回复

本人2023年11月5日通过市长热线申诉物业与社区不愿协助居民办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申请。2023年11月9日西河街道工作人员来电回复,产权归农投公司,已计划统一安装,本人当即表示不解,想表达自己的理解,但她并未给予本人表达的机会。在答复市长热线时转而又引用关于进一步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职责加快推进既有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通知-成住建发〔2022〕132号文件,但本人仔细查阅了相关文件,并无其引用的描述。其引用文件内容为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 7 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的内容,且对文件内容随意解读。结论描述为本人无法提供材料,而无法办理。因为社区、物业不愿意办理,来回踢皮球,求助热线;现在的结论是我不能提供材料,倒打一耙。这种草率的回应居民求助申诉的工作作风,让我难以接受,我希望能够得到有理有据的答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城运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13 10:57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请耐心等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城运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16 16:16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西河街办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梨园新居小区属于生态移民安置房,地下停车场产权属于农投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职责加快推进既有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通知》成住建发〔2022〕132号文件相关规定及供电部门要求:
1、申请条件。车位条件,业主(房屋租赁人)持有自有产权或产权人同意的租赁车位(租赁期一年以上);电力容量,小区剩余电力变配电容量能够满足自用桩用电负荷需求;消防设施,小区地下、半地下车库和高层汽车库具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2.提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业主(房屋租赁人)持身份证、车位证明(租赁车位除租赁协议外,还应有车位产权人同意安装充电设施的证明)、购车合同、《充电设施报装申请表(个人报装)》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申请,物业服务企业查验后收取身份证、车位证明、购车合同复印件,并于3个工作日内在《充电设施报装申请表(个人报装)》上出具意见并盖章。
3.报装申请。申请人向供电公司提交身份证、车位证明、《充电设施报装申请表(个人报装)》申请报装。
您未能提供以上所需资料,故不能安装充电桩。西河街道工作人员致电于您,仅能按照法规政策答复相关事项,无法满足您的全部诉求,不存在态度恶劣及推诿的情况,为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西河街办已督促物业公司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以上情况西河街道社区服务站已于2023年11月14日10时03分与您联系,您的电话无法接通。
若您还有其他需要咨询的问题,请到西河街道社区服务站或拨打028-86371569进行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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