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参考:
一、开发商现存问题
1、开发商未提供效果图、设计方案等关键资料
(1)至今未提供碧、翠园小区各楼栋外立面、楼栋入户大厅、小区出入门、公区、车库、电梯厅这些关键区域/设施的效果图、设计方案、配置标准说明等资料
(2)至今未提供小区完整景观方案(含景观概念方案、示意效果图、绿化苗木品种等)
(3)至今未提供各楼栋管道(排水、燃气)设计图
2、涉嫌虚假宣传、暗改设计、关键设施降级减配
(1)开发商在印悦府人才公寓预售过程中,涉嫌虚假宣传。当前印实际呈现效果,与开发商预售期间宣传的印沙盘效果,在印悦府大门、外立面等关键设施存在较大差异。开发商至今未对此差异,进行任何解释
(2)开发商拒不公布相关效果图和设计方案,却在印悦府大门、外立面等关键设施建设过程中,疑似暗改设计,降级减配。开发商至今未对此行为,给出合理解释,也并未给出任何解决方案
3、大门/外立面与沙盘不一致、设计方案待升级
(1)当前印大门及印-碧4、5栋外立面呈现效果与前期沙盘宣传不一致,不一致之处主要体现:
①大门框架与沙盘呈现效果严重不符
②外立面灰色区域占比过多,颜色较深,楼层间未见白色线条过渡
③外立面楼顶未修建幕墙,外立面没有呈现印宣传图中的铝板装饰
(2)印悦府当前呈现的外立面效果极差,主要有以下几点:
①深灰色占比过多且颜色过深,搭配效果不佳
②外立面材质单一,基本都为涂料
③缺少铝板,缺少光感,颜色层次不够
④外立面线条过少,只有阳台存在少量线条,缺少进退关系,较为呆板
(3)同类产品对比,效果较差,印外立面设计方案亟待升级
①外立面档次与价格更低的天恒瑞云府相比,缺少线条,层次感更低
②与新川樾相比较缺少铝板等材料装饰,层次不够
③与新川其他人才公寓如和悦府、贤悦府相比,外立面明显降档
4、开发商售后服务态度存在严重问题
(1)开发商未与业主建立双方沟通途径,且从未公布过印建设进度及细节
(2)前次会谈,高投方表示之后会加大印悦府监管力度,保质保量交房。但开发商至今未主动告知印悦府建设进度及现存问题,口头监管,形同虚设
(3)开发商迟迟未安排“工地开放日”,未定期邀请业主参观施工情况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投集团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印悦府项目拒不提供楼盘效果图,公区部分与沙盘不一致等”事宜属高投集团下属公司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组织建设的印悦府项目。
印悦府项目销售时已按《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销售文件要求公示相关销售证件及物品,房屋严格按照设计、报规方案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施工建设,您在购买房屋时,已与我司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附件,关于交付标准已在合同内明确约定,我司将严格按合同约定内容呈现并交付。
关于您反映的公区各部位与沙盘不一致以及工地开放相关事宜,该项目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目前项目正处于施工阶段,暂未呈现最终效果,进入工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暂不具备工地开放条件,望您理解并耐心等待,我司已开通服务热线,您若有相关咨询、投诉、建议等可拨打4006657566。
我司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11月16日10时58分、11时29分与您联系,您均未接听电话。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之规定,开发商制作的沙盘、宣传资料等属于法律性质的要约邀请。有鉴于此,业主反映的小区建设与宣传效果图不一致涉嫌虚假宣传的问题,属于开发商未兑现《购房买卖合同》的问题,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无果,请通过诉讼解决。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中未提取到当事人涉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的相关证据材料,我局决定暂不予立案调查。
以上情况我局执法人员已于2023年11月27日14时25分将调查回复张贴于销售中心公告栏处。并在回复中告知业主如有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的相关证据材料,请及时向我局提供,我局将依法依规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