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入户大厅的高度仅为2.3米,夹层上面是物业用房目前为宿舍爱并有人居住,有严重的安全、消防隐患,各单位都验收通过了?
官方回复全部合法合规!是否合理?
业主代表认可合法合规不是你们说的吗?业主代表认可为何还要全体业主签字协商整改呢?一栋楼入户连普通住房的3米都达不到,你们说合法合规,业主有诉求,你们回复就是合法合规,能整改不整改,必须全体业主签字?房子都还没卖完,住建局就是这么解决问题?拿一个无解的方式去解决问题,就是典型的推诿。自己当运动员自己当裁判!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由成华区住建交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了解,该项目规划方案经规划管理部门审批,施工方案经审图单位审核,后续按图施工,且经各方验收合格。成华区跳蹬河街办组织业主代表、区住建交局、区公安局、开发企业在街道召开专题会议。经会议讨论,业主代表认可物业用房合法合规。关于更改规划改造的问题,应由全体业主共同商议,形成一致同意后,才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