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泸州 » 古蔺县 » 古蔺浣溪台住户未经同意拆除分户墙做鞋柜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城建 求助】古蔺浣溪台住户未经同意拆除分户墙做鞋柜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LYG  2023-11-10 11:05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古蔺浣溪台的一业主,现我邻居3栋2单元403住户未经我家同意,擅自将分户墙拆除一半作为鞋柜(墙体20cm),存在如下隐患:1.100mm不能达到分户墙的隔声标准,正常分户墙需200mm厚方可达到规范要求的45分贝要求;2.构造柱箍筋断了,纵筋变成两根,难以保证墙体稳定隔地震作用下的墙体的拉结作用;3.存在房屋买卖后出现墙体开裂或者穿洞纠纷难以溯源的风险。住宅安全责任重大,影响深远。经物业多次提醒整改无用,现恳请有关职能单位协助在房屋装修完成前解决此问题,以正装修胡乱拆墙的歪风邪气,为推动本地装修行业高质量发展、住宅安全条例落实落地发挥作用。谢谢!


       此致

              敬礼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古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27 18:17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浣溪台住户擅自拆除墙体问题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核实,彰德街道浣溪台小区3栋2单元403住户未经邻居同意擅自将共用墙体拆除一半作为鞋柜,情况属实。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1月13日责令403住户自行恢复墙体,其户承诺自行整改。11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到达现场核实,现已整改完成。如有疑问,可咨询我局城监大队(电话:0830-7214169)。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古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1月21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