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11月8日向金牛区住建局投诉成都蓉城万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将金牛区两河西四路55号一栋的一个木板隔断间宣传为次卧进行出租,11月9日收到金牛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回复,由此本人根据工作人员的回复提出三点疑问:1,本人质疑该隔断间涉嫌群租房消防安全不合格后,工作人员在未进行实地查看的情况下,工作人员提出“一般都是符合规定”从而默认符合规定是否合理?2,本人说明留存有签合同过程录音以及聊天记录佐证该公司在签合同时未明确告知木质隔断间事实,工作人员答复录音为片面,必须能完全明确证明该公司没有告知,请问是否合理?3,本人提出留存该公司当时在网络平台对该房间为次卧的宣传,工作人员回复,法律没有规定隔断间不是次卧,所以隔断间和次卧没有区别,请问是否合理?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和耐心等待!对您的诉求我们及时进行了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经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调查了解,您反映的问题属于民事纠纷,建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因您反映的问题前期已办理,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11月9日10:40与您电话联系,告知处理情况。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87656081进行咨询。
在此,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