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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开发商恶意不交房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1-10 07:45 已回复

开发商恶意不交房
尊敬的领导:
您好!本人女儿是天府新区麓云小区业主,于2021年11月份通过摇号购买了天府新区麓云小区商品房,取证购房时,小区已经为准现房了,达到清水交付标准,麓云小区总共5栋,已经交付1.3.5栋,本人购买的是2.4栋,预售为精装交付,现在距购房已经整两年了,到现在并没有完成交付,特向领导及相关部门反应内容如下:
1.4年装修计划的霸王条款,明显违背正常装修周期工程规划,介于各种原因,虽然购房时该房为准现房,但开发商依然通过霸王条款,要求预售合同中刚需摇号买房所有业主签订交房吋间为2025年12月31日,精装修长达4年,极度不合理,当时我们对交房时间太晚表示不理解并向公园城市局进行反应,公园城市局于2021年11月22日对此进行回复,内容如下:“经向开发企业了解,因麓云小区与麓府4期地下室属于同一土地证,地下室相连通,共用实施设备须一起竣工验收,方可办理进行交付,目前,麓府4期还处于施工状态,工期须考虑非工作时段无法施工情况,导致装修工期会延长。企业经综合考虑,做出4年交房的决定。”
上述公园城市局回复中提到的麓府4期,已于2022年11月完成交付,显然提到的地下室共用实施设备已完成竣工验收。但是麓云2.4栋依然没有完成装修和交付。因此,在制定出装修4年发房的购房合同时,开发商存在隐瞒实际情况欺骗相关部门的问题,恶意制定霸王条款。
望相关部门针对上述问题能够给予我们正面的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10 10:55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公园城市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14 13:52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反映项目房屋至今未交付,开发企业涉嫌挪用资金的问题。经了解,您与开发企业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第六章第十四条约定“该商品房交付给买受人时须同时符合下列......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已取得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备案证明”,第十七条约定“出卖人在2025年12月31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目前处于合同约定期限内,建议您耐心等待开发企业通知。同时,公园城市局已将您要求尽快交房的诉求告知开发企业,并要求开发企业友好协商。
该项目预售资金监管,按照《关于印发〈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20〕101号、《关于印发〈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成住建规〔2022〕7号)文件规定执行,目前该项目监管账正常。
以上情况于2023年11月13日告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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