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区未成立业委会而需要在街道办申请天府市民云对某一事项进行投票表决,街道办回复参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30条专有部分面积占比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或者人数占比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提议,并由20名业主联名递交街道办申请,但街道办要求20%以上业主提议时需要附房屋产权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街道办的此项要求在具体执行中具有实际不可执行性,使得业主提议难以实施。例如万人小区20%就是2000户业主房产证明和身份证明需要收齐才能发起投票。且第30条未提及要求20%业主提议需提交身份证明。请求省住建厅关于该条款在具体落地实践中是如何执行的,20%业主提议是否强制需要附房产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还是仅需要20%业主对提议内容进行签字确认?另外对于未成立业委会小区需要进行投票表决,20位业主联名提议街道办发起投票是否符合程序要求?谢谢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我们已责令责任单位开展调查和处理,期间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请您耐心等待。待责任单位处理完毕后,我们将及时进行结果公布。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网友:
您好,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郫筒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赓即安排城运中心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对业主的定义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业主。紫云赋业主申请使用天府市民云平台系统投票征求业主意见关于申请人业主身份认定的问题,郫筒街道已于2023年11月9日当面向该网友沟通解释,可以采用天府市民云业主信息页面截图或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等方式。
郫筒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