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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求助】府新区麓云小区2、4栋房屋装修进度及期望早日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1-09 21:10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您好!本人是天府新区麓云小区业主,于2021年11月通过摇号购买天府新区麓云小区商品房,取证购房时,小区已经为准现房,达到清水交付标准。麓云小区总共5栋,其中本人所购买商品房为该小区最后一批次取证预售2、4号楼,预售为精装交付,特别的,本人2021年11月购房时,小区内1、5号楼已经完成精装并交付入住,另外小区内3号楼也于2022年上半年进行精装交付并入住。现在距我们购房已经整整2年,2年时间并未完成精装修并交付,特向领导及相关部门反应本小区业主面问题以及对早日交房的期房。

在购房前主体结构就搭建好,且一年多的时间内,房租整体装修已基本完成,但一直无法交付业主。

望政府相关部门对上述情况进行调查协调,解决业主诉求,督促开发商尽快进行装修完工验收并尽快交付,给予刚需业主合理可靠的住房保障,毕竟住房牵扯到大多数定居天府新区的家庭的生计、孩子以及上学读书问题。
诚请领导审阅并予以解决!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10 10:52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公园城市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14 13:51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反映项目房屋至今未交付,开发企业涉嫌挪用资金的问题。经了解,您与开发企业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第六章第十四条约定“该商品房交付给买受人时须同时符合下列......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已取得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备案证明”,第十七条约定“出卖人在2025年12月31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目前处于合同约定期限内,建议您耐心等待开发企业通知。同时,公园城市局已将您要求尽快交房的诉求告知开发企业,并要求开发企业友好协商。
该项目预售资金监管,按照《关于印发〈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20〕101号、《关于印发〈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成住建规〔2022〕7号)文件规定执行,目前该项目监管账正常。
以上情况于2023年11月13日告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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