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于2023年8月4号在成都美家寓住房租赁有限公司,以押一付三的方式签订合同,租住于成都市锦江区锦绣阳光2栋1单元6楼12号的一个单间。不合理之处以下:
1.看房时,中介已房源紧缺为由,诱导我先付订金再隔天带我去签合同,当我交完定金后才告知不可以退定金了,导致我不得已的情况下去签了合同,并且告知合同是一年起签,并交付了一年的物业费和管理费,极其不合理
2.看房前与中介沟通短租了3个月,但是必须签一年的合同,中介说到时候提前一个月通知可以帮忙转租,然后中介以淡季为由没有转掉,导致我又续了三个月的房租费。
3.由于中介没有转租出去,当我退房时,房管却告知要收取200%的违约金(两个月的房租),并且不退回物业费和管理费用,并且此违约金签合同时并未告知!
4.由于房屋违规隔断,将客厅断格为一个房间,导致房屋长期不透光,房屋潮湿,霉菌味十分严重,导致我身体过敏。
5.解决方案:诉求退我剩余房租费和物管费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柳江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是租房纠纷,建议当事人双方前往锦江区锦盛路138号柳江派出所向驻所调解律师申请调解(调解律师联系电话:18281399471)。如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建议您通过其他途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