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托四川泰首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我家德阳广汉自建房,在修建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每当发现问题我们都及时反应给现场人员,后又反应给法人代表李*山,刚开始他说收尾来整改,我们也非常相信他,就让他继续施工,每一次预付款项都未扣除他前期有质量问题的工程款,但后来出现的问题越来越多,李青山就强势不讲道理,也无视合同约定的条款,目前要求我们在以后的施工中不准再多说什么,否则就拒绝复工,现已被停工1个月多。我们是农村人,原来的老房子是土坯房,已经无法住人,因此家里才拿出所有积蓄来建新房。现在房子没有建成,钱也没有了,农村人生活本来就不易,现在就更难了,肯请相关部门领导帮忙处理。
施工企业信息:(1)、公司名称:四川泰首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高朋西路548号1楼(
开工时间:2023年6月5日拆老房子,6月6日放线挖基脚。合同约定完工时间:2023年10月31日。停工时间:10月3日至今
合同约定2023年10月31日前完工,现早已超期。公司及法人代表既拒绝复工也拒绝整改,就应退回我的工程款。
房屋合同总价38万元+二楼阳台工程款1.1万元,整个工程合计总价39.1万元,付款方式为提前预付款项,收到预付款后进行下一项工程,本人于2023年9月29日第六次预付款5.7万元后修建方就开始怠工,并于10月3日全面停工至今。退款依据:总价39.1万元,已支付款项合计33.4万元,施工报价单列示的多个明细项目并未施工,未施工费用远大于12万元,暂按12万元-余款未支付5.7万元=6.3万元。由于露台未按图纸下沉15cm,咨询建筑专业人员,要解决雨水倒灌的问题,需多花近3万元的费用进行整改,加之楼梯等其他错误需整改费用约2万元,故要求退回预付款6.3+3+2=11.3万元合情合理。
与公司法人代表李*山多次沟通,他均表示要求我们找小工,我们代垫钱,到时在后期工程款中扣除,否则他就不开工。合同约定的包工包料,预付款远超过工程进度,还让我代垫款,如果再代垫款项,我预付的款项就更多了,他还是不开工,我该怎么办呢?该公司及法人代表毫无契约精神,款收了不开工,无视10月31日合同最后期限已过。希望相关部门曝光该企业的不良行为作为惩罚。
留言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回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四川泰首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拒绝履约问题已进行咨询,建议你向成都市武侯区相关部门进行反应,或者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正当权益,我市将全力做好协调处置工作。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10月30日打12315投诉,德阳12315告知应该打成都12315,由德阳12315转接成都12315,成都12315告知3-5个工作日会回复我,截止11月15日一直未收到任何回复。因10月30日转接成都12315投拆时漏掉问题,后打02812315补充问题,现查询办理结果是转办延期。11月8日成都市武侯区信防工作人员告知应该找成都市高新区,随后成都市高新区信访工作人员告知应该找广汉市,现在广汉市回复建议向成都市武侯区反应,又回到了原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