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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求助】蜀镇交通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1-09 09:27 已回复

市委书记您好!我是双流区蜀镇的一名居民。金江西路与对岸的武侯区隔河相望,但想过去河对岸,简直难于上青天。武侯区金瓦路作为一条接通双流区龙渡路的主路,拜请您关注、敦促尽快建设。原因有如下几点:1:金瓦路常年大车通行,路烂灰尘多,附近居民苦不堪言。2:金瓦路龙渡路修通大大的分流了草金路其他两条连接双流区的通车路车流量,也可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3:蜀镇几万居民急需一条通车桥出行,目前仅靠圣供桥一个人行桥过桥十分不便,行人、电瓶车、自行车在桥上堵车的盛景,我是第一次见。真心希望此情此景不会持续很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武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13 11:32

来信人:您好,谢谢您的来信!
您所反映的问题,武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立即责成簇桥综合执法中队、金花桥综合执法中队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簇桥综合执法中队队员在该区域路段进行值守,对过往运渣车辆进行检查,要求保持车身整洁。如发现存在有车身不洁、带泥行驶、掉落泥土造成环境污染的车辆,执法中队将按照《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相关条例进行处罚。同时,簇桥综合执法中队已安排环卫公司对该路段进行了冲洗,保持路面干净、整洁。下一步,簇桥综合执法中队队员将加强对该路段的管控,严控过往运渣车辆污染环境的行为发生。
另外,金花桥综合执法中队立即派遣执法队员到现场调查处理。经查,您反映的金瓦路道路扬尘问题属实,金瓦路属簇桥街道和金花桥街道管辖,金兴北路与金瓦路交汇处为交界处。金花桥综合执法中队已就反映问题督促环卫公司加强该路段的洒水降尘力度,增加冲洗频次,避免扬尘污染。同时,金花桥综合执法中队加强该路段大型运输车辆的管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以上情况簇桥综合执法中队、金花桥综合执法中队分别已于2023年11月10日15时33分左右,与您联系,告知您上述情况;2023年11月10日16点32分至45分,与您联系,你未接听电话。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空港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区规自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14 15:02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空港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区规自局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成都空港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调查,该处属于我公司负责实施的龙渡路东延线(双流段)项目范围。双流段项目研究范围存在部分用地不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土地未报征等问题。双流段项目已列入储备项目计划,现项目设计方案已初步完成,待审查。但因土地问题暂时未解决,暂无法继续开展下一步工作。
经区规自局调查,关于在江安河蜀镇二期河段增设桥梁及道路的问题。经调查核实,根据双流区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城生态区相关规划。蜀镇二期组团有两条东西向城市主干道连接周边,即可以依托现状草金路和规划龙渡路向东跨江安河连接武侯金花,向西跨绕城高速连接双流九江。其中龙渡路位于蜀镇二期南侧约600米,规划红线宽度40米,蜀镇二期组团面积约0.5平方公里,规划两条城市主干道,间距约1500米,基本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 如确需在该组团新增跨江安河市政桥梁及道路,应根据环城生态区保护条例,在确保环城生态区双流和武侯各自区域内生态用地占补平衡的基础上,对环城生态区总体规划、双流区城市总体规划等进行调整,再依据上述上位规划的调整对环城生态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双流和武侯均需独立调整)。考虑到双流区和武侯区环城生态区实际现状,两区独立实现生态用地占补平衡的难度较大,新增市政桥梁和道路的可行性较小,为快速缓解蜀镇二期交通出行压力,实施龙渡路较为实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空港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区规自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14 15:03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空港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区规自局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成都空港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调查,该处属于我公司负责实施的龙渡路东延线(双流段)项目范围。双流段项目研究范围存在部分用地不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土地未报征等问题。双流段项目已列入储备项目计划,现项目设计方案已初步完成,待审查。但因土地问题暂时未解决,暂无法继续开展下一步工作。
经区规自局调查,关于在江安河蜀镇二期河段增设桥梁及道路的问题。经调查核实,根据双流区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城生态区相关规划。蜀镇二期组团有两条东西向城市主干道连接周边,即可以依托现状草金路和规划龙渡路向东跨江安河连接武侯金花,向西跨绕城高速连接双流九江。其中龙渡路位于蜀镇二期南侧约600米,规划红线宽度40米,蜀镇二期组团面积约0.5平方公里,规划两条城市主干道,间距约1500米,基本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 如确需在该组团新增跨江安河市政桥梁及道路,应根据环城生态区保护条例,在确保环城生态区双流和武侯各自区域内生态用地占补平衡的基础上,对环城生态区总体规划、双流区城市总体规划等进行调整,再依据上述上位规划的调整对环城生态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双流和武侯均需独立调整)。考虑到双流区和武侯区环城生态区实际现状,两区独立实现生态用地占补平衡的难度较大,新增市政桥梁和道路的可行性较小,为快速缓解蜀镇二期交通出行压力,实施龙渡路较为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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