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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天府新区海伦堡玖悦府虚假宣传欺骗业主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1-09 09:13 已回复

四川省天府新区海伦堡玖悦府2017年7月开盘售卖,恶意欺骗业主:

  1. 一是房产销售时并未尽到告知业务,截至目前,项目仍任存在未拆迁钉子户,影响业主产权办理,损害业主利益;

  2. 二是虚假宣传,项目开盘时沙盘上有围墙,但开发商中途未告知业主擅自修改沙盘,目前所建小区均没有围栏,为开放式小区,各方人马随意进出,业主安全得不到保证。

    针对上述问题,请广大领导、相关部门予以严查、督促整改、责令解决问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09 09:47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14 15:59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市场监管局、万安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该项目目前还剩余1户农房未签约,其位于项目边缘位置,不影响开发进度。万安街道和开发商一直在积极的与未搬迁农户洽谈中,力争早日与未搬迁农户达成协议。
关于反映项目因拆迁进度缓慢房屋可能延期交付,耽误办理产权的问题。经了解,您与开发企业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产权办理期限有明确约定,开发企业应按照合同在约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若超出合同约定期限尚未办理产权的,您可要求开发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其违约责任。公园城市局已督促开发企业加快施工进度,按照约定向您交付达到合同交付条件的房屋。
关于反映项目销售期间未告知完全项目不利因素的问题。经了解,不利因素由开发企业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编纂,同时开发企业应在销售期间在项目现场进行公示,并纳入合同约定。若您认为开发企业未告知重大信息,或不利信息告知不真实、不准确,具有欺诈性或存在重大误解,导致购房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购房合同,购房人可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请求撤销,但该项请求依法应当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关于反映项目房屋施工与沙盘不符的问题。为便于市场监管局开展调查,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请您提供该楼盘开发商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线索资料。其次,沙盘、效果图、意境图作为直观展示用途,不作为交房标准,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交付标准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为准。
关于反映小区没有围墙的问题。经核实,该项目于2021年7月16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显示,该项目住宅部分未设置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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