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成都天纳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为2023.4.4-2024.4.3,按期缴纳房租,房管于2023.11.8告知业主将房屋卖出,将于2023.11.12收回房屋。房管给出解决办法为租赁该司旗下其他房屋,如不租赁将不退回已缴纳未发生房租、服务费及押金。本人目前上班无时间与中介扯皮,求助如何让中介退回已缴纳未发生房租及押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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