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在读研究生,家住在天府新区煎茶镇,父母长年在外务工,家里面只有两位老人和在读中学的妹妹。大概在2017年政府开始征地拆迁,当时是在户主未在场的情况下对房屋进行了测量,因此起了争议。2019年争议解决后我母亲在村委会签署了拆迁合同,并且搬离了老房子。此后一直未收到政府的过渡安置费用,并且我作为一个成年人,当地村委也一直未通知我知情此事。目前我通过母亲转述得知,村委会现告知我们合同无效,并且不予拆迁房屋,但施工队已施工到我家仅到30m附近,我家周遭全是工地和施工的灰沙,确实无法居住,因此想向上级相关部门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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