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10-12 16:19在问政四川上留言:“领导您好,我是2022年5月16日取得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成都市2023年1月发布《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获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被企业聘用的,给予每人3000元一次性补贴;我在2023年1月份将所有资料提交到温江区人力资源市场(温江区商业新街五环广场3楼),且符合申报条件,我是从2013年5月5日到正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温江区海科路西段57号)上班,但是由于职业发展,于2023年6月12日到高新区上班了,2023年10月9日接到温江区人力资源市场的通知,说这个补贴不发了。咨询过其他区负责老师,都说之前已经申报过,不能再申报了,即便离职了,也是要发的。为什么温江区的就不给发了呢?”
你们于2023-10-17 17:07回复:“按照《关于2022年度成都市企业引进培育继续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补贴人员名单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3〕119号)文件要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终止奖励补贴发放。1.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2.与企业失去联系30日以上的;3.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您已于2023年6月从原单位离职,按文件要求,相应奖励补贴终止发放。
我局于10月16日下午17:30和您做了电话沟通,您表示知晓,若后续还有人才政策相关问题,可拨打电话82726276进行咨询。”
经查《2022年度成都市鼓励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审核通过名单的通知》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5月30日-2023年6月5日)。并没有你们提到的终止奖励补贴发放要求。再说公示期结束是2023年6月5日,本人还未离职。再说这个补贴是对2022年获得职称提升的补贴,而不是企业引进人才的补贴的,所以你们为什么不发呢?
您好,“2022年度成都市鼓励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审核通过名单”于2023年5月30日-2023年6月5日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市人社局于8月29日印发《关于2022年度成都市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补贴人员名单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3〕119号),文件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终止奖励补贴发放。1.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2.与企业失去联系30日以上的;3.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在进行奖励补贴拨付前,正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说明您已于6月9日离职。按企业报备情况及市局文件规定,相应奖励补贴终止发放。
我局于11月13日下午14:00和您做了电话沟通,您表示知晓,若后续还有人才政策相关问题,可拨打电话82726276进行咨询。如后续有其他人社政策咨询相关问题,可拨打人社咨询热线12333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