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10月27日,咨询贵公司工作人员自考本科,因学费与我在大学继续教育官网查询不符,工作人员人员进行解释之后提到,若我觉得费用过高可以办理分期付款,但需要先付900首付,我便同意并付款900。
后续工作人员引导我办理所谓的分期付款,实际是名为学易分期的网络小额贷款。经我察觉不对时,便要求贵公司退款,工作人员先答应三四天内向我退款,再由贵公司另一个工作人员打电话劝我让我不要退款办理他们公司的内部分期付款。拒绝之后,我便每天询问原工作人员退款进度,直到2023年11月7日,该工作人员把我拉黑,询问过后此人已经离职,退款无果。缴费票据聊天记录都有记录。
请求领导介入,要求该公司对我退款!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由二仙桥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二仙桥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已与该机构售后经理联系,对方告知已扣除80元的办理服务费后退还给您。司法所工作人员已与您于2023年11月9日15时10分联系告知此情况,您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