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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求助】青白江区陆港花园安置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1-07 17:34 已回复

我是青白江区陆港花园安置户村民,2012年三月撤迁,至今已11年以上,这10多年的漫长等待终于今年9月开始抽签撵房,10月开始结算,结算后三个月按照规定停止发放过度费,这么多年来,当初的小孩已经长大成人了,好多家庭成员产生变化,我按照规定安置套二的,但娃儿长得太高,套二的有一个房间宽才1.5米,不得已的情况下跨户套三,近期几年青白江城区安置跨户村无数,去年安置的红翔乐居跨户的是2600一个平方,多于平方是1000元一个平方,而我们苦等11年多,去年开始提交申请,今年安置就成了跨户2860一个平方,多余平方同样是2860一个平方,这个是为什么呢?好多陆港花园跨户的人都打了12345但得到的回复是城厢镇撤迁办的,他们说是按照青府2013号什么文件执行,青白江的安置文件有几个,我们的文件和其它不一样,因为不了解安置房由哪些部门管理,问其回复工作人员,他们说的好像是自然资源规划局,还有啥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管理,随后继续拨打12345电话,注明了希望有关部门回复,青白江区派工单给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但他们退回工单,注明无需城厢镇撤迁办回复,因为他们是按照规定处理的,结果还是他们回复,为什么一直是一个无法解惑的部门回复,这个不懂,等了11年多,我不知道我错过了什么?结算后开始发放钥匙,要和物业签好多不合理收费的合同,装修保证金押金1000,不合理的电瓶车停放收费超高,物业费1元一个平方,目前是政府补贴0.4元,就连电卡钱,他们都要多收1元钱,100元电费,给101,物业吃像太难看,这是一个5000于户的安置小区,1元钱就是5000太可怕了,随后才知道这个物业是社区主任的法人,去年9月注册,好多的事情不言而喻,我们是安置房,是青白江区外的安置房,所有的费用都超过了青白江城区安置房,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有人还看到消防柜里面空空如也,房子好多希牙离缝,唉!我们哪里撤迁后,娃娃是农民没有了土地,转户又没有补贴,成了一个好尴尬的人员,唉!谢谢领导能看到我的诉说,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10 14:55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城厢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营商环境建设三办、城市更新办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城厢镇工作人员于2023年11月10日10:29通过028-68936387、2023年11月10日13:39通过028-68936362与您联系,确认您的诉求与工单内容一致。
陆港花园由天星社区、康家渡社区、甘泉社区以及桂通社区联合管理。1.陆港花园交房手续为:1.工作人员进行业主身份确认,并引领业主到休息区依次等候,期间请业主填写信息,收集缴清房屋差价等的政府收款凭证,为业主做好服务工作。2.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协议》、《承诺书》、《陆港花园临时管理规约》《陆港花园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等相关资料;工作人员收集安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领取钥匙通知单、收款凭证复印件;委托接房的被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工作人员验证原件收取复印件)。3.工作人员预收首次物业服务费及相关费用从政府通知接房之日起收取一年相关费用。4.工作人员查验业主的交房资料确认无误后业主领取钥匙。因此,您需要在缴纳物业费后才能领取钥匙。
2.装修履约保证金,为了房屋安全,尽量避免违规装修,物业公司不以占有为目的收取了1000元的装修履约保证金。如您需要装修,装修履约保证金是待装修完成,物业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退还。如您不装修,待您正式入住,物业查验后将退还涉及装修的费用。
3.陆港花园安置小区住户实际缴纳物业费0.6元/㎡.月,符合《成都市青白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成都市青白江区房产保障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明确青白江区物业服务等级政府指导价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青发改发〔2020〕7号文件物业费的指导价标准,与周边同期电梯安置小区的收费持平。
4.停车费:陆港花园车辆使用(停放)收费的标准是参照周边同期安置小区的收费标准。按年交费的固定机动车收费标准为60元/月,临停机动车的收费标准为入小区20分钟内免费,20分钟后第一小时2元(20分钟后一小时内按1小时计算),后每增加1小时增加1元滚动计费。
5.为了业主户内有电,建设单位预存了101元的电费,电费在业主的电表内,首次电费由物业收取,后期业主自行缴纳。
6.成都谊美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是具有正规专业资质的物业公司,自中标陆港花园物业服务项目以来,与天星、桂通、康佳渡、甘泉社区联合成立的祥和美居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陆港花园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协议对该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有具体约定,同时镇政府也会加强对天星、桂通、康家渡、甘泉社区及成都谊美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陆港花园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7.关于停发过渡费问题,经核实,目前我镇暂未停发陆港花园拟安置人员过渡费,具体停发时间后续我镇将另作通知。
8.关于您所反映的跨户型结算单价问题,城厢镇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开展安置房款结算,根据青府办发〔2013〕23号文件规定,自愿选择跨相邻户型安置的,其超出的建筑面积按区域安置房建设综合成本价上浮30%结算购房款。
城厢镇工作人员于2023年11月10日10:29通过028-68936387、2023年11月10日13:39通过028-68936362与您联系,您表示反映的问题未解决,您对办理结果表示不满意,您对服务态度表示满意。
感谢您的监督与支持。

2023年11月10日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3-11-10 22:05

那么多次的反应情况,你们都是城厢镇撤迁办回复,他们在回复的时候,就是一问三不知,问为什么近期几年跨户安置多余平方计算不一样,他们不知道,问为什么社区主任要当公司法人管理陆港花园,你们也不知道,不管老百姓有多么的不满意,你们都可以一样的回复,问你们是否有所了解近期安置,你们回复是我为什么要去了解其它的,我们按照规定做事,不管我们走那个部门,都是回到城厢镇撤迁办回复,怎么做都是回到原点,这个平台用来做什么的,是一个摆设吗?

 

官方解释

回复单位: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 2023-11-30 16:14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城厢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
关于您反映在青白江区城厢镇陆港花园安置小区安置房款结算过程中,对跨户型安置结算标准存在疑问的问题,经核实,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青府办发〔2013〕23号文件相关规定开展城厢镇陆港花园安置小区房款结算工作。根据青府办发〔2013〕23号文件规定,非安置房户型原因,自愿选择跨相邻户型安置的,其超出的建筑面积按区域安置房建设综合成本价上浮30%结算购房款,当前城厢镇陆港花园建设综合成本价为2200元。
关于您所提到的10月份结算房款后3个月即停发过渡费和工作人员一问三不知的情况,经核实,该内容不属实,目前城厢镇人民政府暂未停发城厢镇陆港花园(拟)安置人员的过渡费,具体停发时间后续我镇将另作通知。在陆港花园安置过程中,城厢镇工作人员多次宣传拆迁安置补偿等相关政策待遇。安置房款结算时,由工作人员一对一地向拟安置人员现场解释计算涉及本户的房款,对政策依据存在疑问的,可前往城厢镇城市更新办查看对应政策文件,故您所反映的工作人员一问三不知情况不属实。
关于您反映的社区主任当公司法人管理陆港花园问题,天星社区、康家渡社区、甘泉社区以及桂通社区四个社区为了更好的管理小区、服务居民,成立了四川祥和美居民服务有限公司。
感谢您的监督与支持。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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