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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投诉爱情玺樾万璟楼盘开发商
麦田111
2023-11-06 17:15:44
已回复

事情经过:23年5月3日爱情玺樾万璟楼盘诱导消费,向无购房资格市民销售住宅,收取5万定金与一成首付20万共计25万元。后在朋友提醒下向市住建局咨询,按当时政策在主城区名下有房70年产权、未婚,并不具备购房资格。我找开发商要求退款被拒,至此开始了长达几个月的投诉…

 

我在第一时间将证明我无购房资格的资料送到了青羊住建局吴姓工作人员办公室,工作人员却告诉我,还要等开发商来确认我是不是真的没有购房资格。我全力配合开发商提供了他们要的所有资料证据,多项资料相互佐证,证实了我当时确实无购房资格,却仍不退款。从7月开始投诉,开发商各种借口拖延时间 ,导致9月26日政策发生变化,11月1日上午,开发商先与青羊住建局通话询问住建局的意见,住建局说他们局上没有任何意见,让开发商与我自行协商达成协议,要么退钱,如果不退和我说清楚,或引导我走司法途径(有录音)…下午,开发商销售就通知我,现在新政出台我变成有购房资格了,不退钱,要么买房要么赔总房款20%的违约金(约47.6万)。

 

请问青羊区住建局有没有监管开发商的职责!开发商向无购房资格市民销售住宅,是不是违规销售!有没有责任!既然查清证实了我当时确实没有购房资格,是不是应该退款!而青羊区住建局却说他们局上对于这件事情没有任何意见!!这就是最明确的意见!开发商看住建局态度行事,不但不退款,还索要巨额赔偿,青羊区住建局如果认可这种行为,就是纵容开发商违规、帮助开发商欺压市民!

 

我是5月签的合同,7月投诉提出的述求,所有发生的事实都在成都购房新政颁布(9.26)之前,开发商各种借口拖延了几个月,拖到政策起变化,好用正当理由逼迫我买房,或索要赔偿。但是从我5月被诱导购房、到发现问题、提出退款被拒、找政府投诉,这几个时间里都是没有购房资格的,要求退款合情合理,求助政府帮助解决。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青羊区住房建设交通运输局
回复时间:2023-11-14 13: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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