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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自愿缴存者提取成都公积金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1-06 11:17 已回复

咨询下:2019年办理的成都公积金贷款职工,2020年以自愿缴存者缴纳的公积金,目前办理自愿缴存停缴之后是否可以全额提取?会不会存在锁定金额提取不出来?如果按照新政之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单位缴纳职工,办理离职提取。会不会锁定金额提取不出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09 15:09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与您电话联系,已为您解答:2019年通过成都公积金中心办理的公积金贷款的房屋不受“”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会锁定”的相关政策的限制。2021年10月8日后,以我中新贷款政策办理购房贷款的职工,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会进行锁定。在我中心有公积金贷款余额未结清的,个人自愿缴存账户封存后暂不支持办理全额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被锁定的金额因为只能用于还贷提取公积金,若需申请办理离职提取,需先将纳入贷款额度计算部分锁定的金额以还贷提取方式申请提取后,才可申请办理离职提取。
就以上情况,我中心已于2023年11月8日与您取得联系,您对工作人员态度表示(满意),对处理结果/政策表示(满意)。
若仍有其他疑问,可致电我中心咨询服务热线028-12329,或登录我中心网站:cdzfgjj.chengdu.gov.cn了解查询。
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此复。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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