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府新区新兴镇孔雀村的,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目前离异单身,名下无房,且一直租房住,请问我能申请宅基地建房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新兴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关于您所反映的宅基地申请问题,您目前仍与前妻属于同一户籍,且您与前妻结婚前该户已享受安置,根据《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在相关专项工作中,已享受征地拆迁安置或货币化安置的,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及“一户一宅”相关规定,您户目前不符合宅基地申请资格。
以上情况于2023年11月8日15:10电话联系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