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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其他 投诉】泸州市龙马潭区商业不合理收税!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1-06 10:34 待解释

尊敬的领导:本人全家都无正式工作,举全家之力按揭贷款购买了一间门市作为收入生活的来源,但是疫情几年经济下行各行各业难做,门市经常属于空置期,还要还按揭贷款导致生活困难,但泸州市龙马潭区安宁街道经常打电话催收商业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等),但这个税收目前只有龙马潭区在征收,相当不合理合规。泸州市江阳区,纳溪区等都没有征收,且江阳区不管经济,人气,商业氛围都要比龙马潭区好太多,不知道这个政策是出于什么目的收钱。给街道反映,他们反复强调这个是他们地方性政策,他们只是收费,不知道是依据什么文件。现在投诉龙马潭区税务局,不切实际,乱收费,收刮民脂民膏。肯请领导调查核实取消这个不合理收费。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龙马潭区税务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14 16:37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泸州市龙马潭区商业不合理收税”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内容规定,您在龙马潭区拥有不动产(非住宅)即商业门市,故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按年申报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如您将不动产(非住房)出租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申报缴纳增值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据此,在您拥有不动产(非住房)期间,应按期主动进行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具体征收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这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并非地方性政策,不存在“只有龙马潭区在征收”的情况,不是不合理收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税务机关根据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受托单位和人员按照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受托代征单位和人员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规定,各地税务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法定程序委托符合条件的单位征收零星分散税收。我单位按照法定程序与泸州市龙马潭区安宁等街道签订了委托代征协议,委托其代征辖区内个人自用不动产(非住宅)和出租房屋相关税(费),受托的安宁等街道可在委托代征范围内开展有关涉税事项代征工作。
办理纳税申报等涉税事项,您可选择就近在泸州市安宁街道办事处代征点或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龙马潭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泸州市龙马潭区云台路68号)办理。对于您反映的疫情和困难情况,若您符合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可依法向税务机关提出税收减免申请,审核符合的,可依法享受。
如您对相关税收政策有疑问或咨询需求,可拨打纳税服务热线电话0830-7212366详细了解;如您对回复内容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来电咨询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龙马潭区税务局,对外公开电话0830-2572590。
感谢您的留言。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3-11-24 11:52

那嘛我想请问,泸州市四县三区为什么只有龙马潭区要收,江阳区不管经济,人气都要比龙马潭区好,为什么不收江阳区和其他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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