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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两个多月前的投诉贴无进一步进展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1-05 21:43 已回复

图一为两个多月前的8月12日的投诉贴,工作人员已在8月23日回复“我区已将您所反映的问题转交相关部门核实处理中,请您耐心等待。"后便无任何进展,没有告知任何处理结果,甚至到底反应给了哪个部门,那些部门怎么回复的,都没有回复,两个多月来,学校旁酒吧现在仍正常营业,无任何变化。希望能联系相关部门询问处理进展,虽然该片区处于九眼桥,但酒吧不能挨着学校后门开,对于几家离学校过于近的,希望敦促相关部门撤回酒吧的经营许可并关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武侯区行政审批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15 16:23

尊敬的办事群众: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 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第二条规定:”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和《文化部关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贯彻执行中若干问题的意见》(文市发〔2006〕31号)第一条规定:”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主要包括歌舞厅、卡拉OK场所等各类歌舞娱乐场所和以操作游戏、游艺设备进行娱乐的各类游艺娱乐场所。”酒吧等以酒类为主营业务的业态,不属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调整范畴。
二、按照来话人表述内容,我局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上查询到一家名为“成都璀璨时尚娱乐有限公司”的主体,地址“太平南新街8号2层”,许可有效期为“2022-09-04至2024-09-03。”经查询,该单位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调整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相关事项的通知》(川文旅字〔2022〕169号)实施前设立,属于存量娱乐营业场所。不适用于该《通知》第二条 “学校和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立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新设立娱乐场所任一出入口距学校任一出入口最小相互距离为:交通行走距离200米;距幼儿园任一出入口最小相互距离为:交通行走距离100米。新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任一出入口距学校任一出入口最小相互距离为:交通行走距离200米;距幼儿园任一出入口最小相互距离为:交通行走距离100米。
前文所称学校是指,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不包括校外培训机构。” 之规定。
根据《通知》第五条 “许可证延续与变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前已开设在幼儿园周边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机关在办理经营许可证延续或变更时,应当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切实落实不得在幼儿园周边设置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要求。”之规定,存量单位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变更或延续事项时,严格落实娱乐场所距幼儿园任一出入口最小相互距离为:交通行走距离100米,对中小学的最小相互距离未做相关要求。关于来信人提到的演出、酒吧等问题,建议向相关主管单位进行反馈。
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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