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我是阆中市金垭镇板桥沟村5社村民,长年在广东务工,老家中只有我母亲一人在家务农,家中土地之前全部承包给杨氏果业,后来杨氏果业由于破产,已经三年多未收到土地任何承包费用,而且土地由于破坏无法耕种荒废三年多,这个拖欠土地费用三年多已经接近一万元了,在落后农村已经不是一笔小数目了,而村上开会现在又要将之前没有结清承包费用的土地使用权再次承包给其它承包人,并且说之前差的费用直接没有了,这是何道理?请问各位父母官,上笔拖欠承包费用我该怎么去拿回?土地流转承包是你们上面领导决定的,现在造成的损失难道要我们平民百姓买单?出了问题政府不应该负责?而且现在在没有理清之前的拖欠款又要将土地再次承包给另外人?我是不是有权在没收到之前拖欠欠款的情况下拒绝将土地再次承包出去?请各位父母官多为平民百姓考虑一下!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尊敬的网友:你好!你相关问题已收悉。金垭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已就杨氏果业问题多次向阆中市委市府及相关部门汇报沟通,市委市府十分重视,由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牵头开展问题处置工作。经市相关部门研究决定,解除杨氏果业有关土地承包合同,并积极采取多种途径解决遗留问题。今年以来,经镇党委政府以及村集体多次商讨研究后,决定在等待阆中市委市府领导协调和督促杨氏果业公司解决欠租金、欠薪等相关问题的同时,通过集体耕种或招引业主经营等形式将闲置土地盘活利用,加强园区管护,发挥园区作用,竭力减小群众损失,维护群众利益,还望等待上级解决结果以及配合有关工作。若你有宝贵的建设性建议,可通过电话0817-6460010向我们献计献策,我们将视情况采纳。最后祝你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都没有正面回答我提出的问题,请问现在以200每亩地低价再次流转够农民吃什么?这样低价流转土地就是减少农民损失?出现烂滩子风险全让农民去承担合理?这个杨氏果拖欠费用应该要政府去补上,当初流转土地签合同时政府没有去考察和评估风险?现在集体再次流转我的土地是强制性的必须要同意?可不可以选择不流转我自己使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