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六年前购买了立宇红星美凯龙的商铺,合同约定五年后开始由绵阳兴泰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代租,收取百分之十的管理费,结果现在六年了,我家商铺一直出租出去了的,但是绵阳兴泰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一分租金都未返还本人,我们找了好多次,每次都以资金不到位为借口,态度极其恶劣,还请政府为百姓做主,我现在有理由怀疑这家绵阳兴泰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及诈骗我们这些商铺购买者的租金,因为这种情况是很多业主的共同遭遇,请政府出面查看此公司是否真的属于诈骗,早日还我租金
辛女士:
您好!来信已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与绵阳兴泰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该公司同意支付合同约定应当返还的租金。您可带上相关协议和身份证到该公司朱经理处办理处置。感谢您对我们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绵阳市游仙区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