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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求助】关于郫都区鑫苑名筑、鑫苑雅舍延期交付、严重减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1-05 11:29 已回复

关于郫都区鑫苑名筑、鑫苑雅舍延期交付、严重减配赔偿及车库配套收费等问题
1. 鑫苑名筑、雅舍地下车库是否验收通过? 我在网上未查询到相关公示信息, 可否提供.

2. 每月300元的高价停车费, 并且车位狭窄, 无法正常停车出、入,灰尘大,单向坡道入口车道上违规设有车位,住宅与公寓未隔开,附近香门第收费才200, 这个收费标准是否有依据呢? 公寓与住宅不分开如何杜绝外来车辆,车库防水消防是否都验收合格了?车位暂时不做销售,不销售的原因是否因为未达到交付标准?不达标却让业主付费?车库是否做到全方位监控了?业主车辆安全能保证吗?如果不能,每月80元的车辆管理服务费管理和服务的内容是什么?300块的月租你们是根据什么标准得出的这个金额?请立即改善允与回复.

3.车库坡道出入口紧邻住宅,未有任何高空抛物防护措施及雨棚,严重影响业主人身及财产安全,且与宣传沙盘不符.前几天就有高空飞刀坠入车道事件,如图:

4.非机动车道狭窄堵翹,无法正常出入,且非机动车出行必经地就是车辆出入口,影响业主人身安全.

5. 鑫苑名筑、雅舍是否已经通过政府验收, 达到交付标准? 我们至今未收到正式的交付通知.

6.经过业主多次维权,才得以无任何交付通知书的情况下延期一年严重减配交付(无鞋柜、漏油器、加热毛巾架、电线路减配及材料以次充好......),且目前在各项配套设施还未完善及无任何说法和赔偿的情况下,物业服务公司竟然以不交“物业费”便不能拿到房屋钥匙、气卡等相要挟,违法控制业主的房屋,来收取高价物业费和停车费。

       介于以上此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与沙盘和样板间不符,且延期及减配无赔偿,配套未完善,并收取高价物业费和停车费来压榨业主,请政府替老百姓做主!给老百姓一个交代. 谢谢!
               
      鑫苑名筑、雅舍全体业主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郫都区网络理政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06 09:41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我们已责令责任单位开展调查和处理,期间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请您耐心等待。待责任单位处理完毕后,我们将及时进行结果公布。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郫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07 15:31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郫都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发改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依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13号)的规定,自2015年2月1日起,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1月7日10:26与您联系,沟通情况,解释政策。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郫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10 16:04

网友:
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郫都区住建局高度重视,现将涉及住建职能的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查,您反应鑫苑名筑、鑫苑雅舍为民政部门备案建筑物名称,其对应项目办理建筑许可名称分别为:鑫苑城(V-I地块)(项目南区)(1-4#楼、门卫室、垃圾房、地下室)、鑫苑城(VI-I地块)(项目南区)(1-4#楼、门卫室、垃圾房、地下室),以上两个项目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该项目施工图经规划审批通过的报规文本进行设计,并经过第三方图审机构审查合格。
关于物业公司以不交物业费不能拿房屋钥匙、气卡等控制业主房屋的情况,部分业主因房屋交付问题尚未办理接房手续。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已竣工验收但尚未出售或者未交付给买受人的物业,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与业主按照约定交付方式已交付物业的,物业费按照约定承担;已交付业主的物业未达到该物业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整改期间的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根据上述规定及业主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约定,业主应当自开发建设单位通知的接房之日起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
感谢您对郫都区住建局工作的支持!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郫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14 18:17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郫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赓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物业费和停车费问题,按照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川发价格【2015】13号)第(六)条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您反映的虚假宣传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该开发商不存在广告法规定的虚假宣传行为。您反映的“与沙盘和样板间不符”情况建议您向主管部门咨询。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成都市郫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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